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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商品房买卖契税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2021/06/07 1.5w 阅读 527 点赞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2021年第1号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决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商品房买卖契税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2019年第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商品房买卖契税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