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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第 144号提案的答复

2019/06/25 1.7w 阅读 51 点赞

陈琼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小学学生下午放学后的“托管”建议》(第14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研究和讨论,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与我们想法一致,分析得非常具体透彻到位。

目前我市严格按照2014年出台的《上饶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十项规定》(饶教字〔2014〕7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全市中小学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小学控制在7:30后,初中控制在7:00后。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小学不得迟于5:00,初中不得迟于5:30。所以会出现放学较早的现象,也确实给上班族接送小孩带来了不便。

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十分关切。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为解决好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我市主要从规范校外托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两大方面做着努力,尤其是近两年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先后开展3轮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分类整治、排查摸底、建档造册,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有关情况。

校内课后服务方面,由于没有上位政策的支撑,经费保障、收费标准、安全责任一直存在政策空白。为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要,2018年省教育厅也到上饶进行专题调研 ,开展座谈,并于2019年1月10日下发《关于征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准备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发文,拟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的经费支持;发改(物价)、人社部门加强收费行为和教师取酬的监管,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我们也期待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校内课后服务的政策规定,做到有规可依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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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