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您好!感谢您为信州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也感谢您多年来对税务和医保部门工作的支持!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您能及时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请您关注以下缴费事宜。
一、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口)等人员的个人缴费为30元/人。
二、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缴费方式
(一)您可通过扫微信二维码(附后)、赣服通等互联网渠道,选择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二)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税费服务】进入【我要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成功的5个工作日以后,还可通过该微信公众号【我要查询】查询缴费证明。
(三)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税务窗口等方式缴纳。
如果您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选择上述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四、其他事宜
(一)税务部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一体化”征收。如果您还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二)具体缴费操作可参考发放的宣传材料,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到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0793-8305693)。具体参保政策、医保报销等有关咨询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793-8307107。
再次感谢长期以来您对税务和医保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事业蒸蒸日上,阖家幸福安康!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信州区税务局 信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