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等相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经研究,决定解除9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上饶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信州区宝泽楼店、上饶丽城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信州区程侠西医内科诊所、上饶墨玄堂中医诊所、信州区郭川峰中医诊所、信州区郑小初社区卫生服务站、上饶师范学院医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务室、上饶信州正大口腔门诊部。
上述机构不再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再支持医保刷卡及医保统筹支付。
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