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决定江西韬创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11日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三楼支队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听证为公开听证,如需要旁听,请在2026年5月11日10时前向本局提出申请。
2.旁听人员应提前15分钟入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3号
联系电话:0793-8085159
特此公告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