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2024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对象
(一)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三)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要求年报。
二、参检方式
此次年检、年报采用网上申报提交方式。
年检、年报时间从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6月1日零时起关闭网上申报提交通道,不接受线下提交材料。
三、参检步骤
(一)进入江西省民政厅官网,在首页“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江西社会组织”,登录“江西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菜单栏中“年检年报”业务,填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
(二)在线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填写并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三)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主管单位初审(直接登记及已脱钩的,仅需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报送党建工作主管单位初审)。
(四)将取得初审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书,以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需报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扫描上传系统。
(五)系统反馈年检结论或年报通过后,及时携带一份年度工作报告书、一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需报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以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年报)印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本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年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扎堆”提交,并认真核对年检、年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年检、年报涉及整改事项的,应当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且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违规处罚情形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
(三)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评估等级3A以上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市本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仅需填写年度工作报告,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年检结论直接定为“合格”。2024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社会团体,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应当参照《江西省省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同步检查党建工作的操作规程(试行)》(赣民党字〔2023〕14号)的有关要求,由市本级社会组织提交相关材料给党建工作主管单位。
年检(年报)盖章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93-8198296。
附件:1.市本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相关要求
2.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相关要求
3.市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年报相关要求
上饶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