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方向,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2.突出思德养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3.坚持优先发展、强化措施保障。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以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着力点,建立让教师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政策保障体系,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三)目标任务
1.到2023年,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2.到2035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有效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显著增强;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名校长、名教师和高层次教育人才;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德师风水平
(一)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双培养”机制,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业务骨干。
(二)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教师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充分利用方志敏精神等红色文化资源,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三)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弘扬高尚师德
建立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体系,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人,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大力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通报制度,加大师德违规处理力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三、强化教师教育,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一)大力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发展
建立以上饶师范学院和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主体的师范教育体系,进一步推进地方、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工作,协同建设一批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为师范生提供充足的实践岗位、充分的实践机会、有效的实践指导和安全健康的实践环境。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本科层次幼儿教师和五年制师范定向生的培养规模。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人均拨款标准,提高师范教育保障水平。争取扩大师范类院校的招生计划。把上饶师范学院“申硕”和“师范专业认证”两大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与发展重点工程。强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大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二)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创新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加大“本土化”教师培养力度。在继续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基础上,大力推进市县两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科学构建市、县二级中小学教师在职全员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思品、科学课程教师培训,至2023年前,完成全市乡村小学教师100%的转岗培训,基本解决农村教学点、村小、完小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思品、科学等课程教师紧缺问题。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制定标准,实施新任教师入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以促进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掌握教学常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时间五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2.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工程
建立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及后备梯队人才培养常态化机制,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和名师名校长梯队人才培养力度。出台上饶市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梯队人才培养办法,开展名师、名校长和农村优秀校长评选活动。市县支持建立、培植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市教育讲学团,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名师送培(教)下乡,指导学科建设、培养骨干教师。
3.以实践能力为导向强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师范院校要加强对师范生“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的培养。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教学技能训练,搭建教师技能测试平台,开展教师技能展示活动。强化教师学科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提高教师落实课标、运用教材教学的能力。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尽快深入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养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专业发展、教学创新的能力水平,探索“人工智能+”教师教育工作,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统一管理系统。建设教师专业成长和业务发展数字档案系统。加强教师教育资源课程开发建设,将优质资源建设纳入学术研究成果认定,加快教育城域网建设,整合智慧校园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4.开展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学校教师在职学历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力争至2023年,将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30%以上。
(三)打造高素质保教幼儿教师队伍
通过推进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二期建设,扩大培养高中起点三年制和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规模,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实施新办幼儿园、农村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园长)专业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师范院校和示范性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从业人员需通过学历、技能提升和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打造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
推动各职业院校造就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协调和督促企业,实行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制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聘请行业能工巧匠、管理精英等担任特聘教师。
(五)打造高素质创新型高等学校教师队伍
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和特色优势专业建设等,引导高等学校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为依托,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业务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快速提升的“高精尖缺”人才。对在我市工作并认定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落户、住房、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等优惠政策。
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一)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
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省管总量、市管调剂、县管使用”的原则,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使用力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进人控制数。统筹考虑、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乡村成班率低的村小或教学点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现有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和进人控制数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
(二)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建立完善学区(乡镇)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通过制度化定期交流、提任交流、跨校竞聘、集团化办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形式,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现优质师资共享高位均衡。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积极推进“银龄讲学计划”。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补充制度
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提高新教师入职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人事、编制、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协作,开通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简化报批、选拔程序。加大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薄弱学科中小学校教师统一招聘和“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力度,逐步缓解中小学校教师学科结构矛盾。建立部属、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聘用绿色通道,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完善制度设计,不断优化中小学校教师性别结构。
(四)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
(五)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定制度,鼓励农村教师扎根基层。建立健全符合教师岗位特点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特别是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完善职称与教师聘用管理制度,加强聘期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设立一定比例特色岗位,用于激励长期在中小学一线教学的优秀教师。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
(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中等学校人员配备规范。职业院校在编制总额范围内,根据教学需要,可合理设置条件,按照程序,专场组织招聘工作。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评价体系。
(七)推进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市财政支持并鼓励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自建、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青年人才公寓,帮助青年教师解决住房困难。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符合自主评审条件的高等学校。自主评审单位可通过“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职称。加强岗位聘任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在岗位聘任中实现能上能下,对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高等学校,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加大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表现在评价标准中的比重,将教授到一线课堂上课作为基本制度。
五、不断提高地位待遇,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一)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
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中小学校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二)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制定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各地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学校内部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考核优秀的教师倾斜。通过增设专项经费的方式实行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管理岗位津贴、优秀教师奖励,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提高教师队伍活力。
(三)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
认真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特殊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逐步提高教师乡镇补贴标准和特殊津贴覆盖面,增加乡村教师交通补贴政策。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并将补助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乡村教师的待遇政策,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加大教师周转房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各县(市、区)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用于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城镇保障性住房及公租房范围。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创造条件活跃乡村青年教师的文化生活。
(四)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
完善民办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五)优化推进高等院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
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完善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六)大力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
定期开展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师进行重奖。对获得市级荣誉的优秀教师和乡村从教满20年的教师在全市范围内景点实行免票或优惠制度,鼓励教师长期在农村从教。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对优秀教师进行物质奖励。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对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年功奖励。积极组织开展优秀教师疗休养活动。建立中小学教师年度体检制度,做好对特困教师、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实施“归雁计划”和“团圆计划”,对户籍在我市、人在外地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夫妻两地分居的乡村教师,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其回原籍任教。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发挥教师在学校办学治校中的作用。
六、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围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细化落实责任。要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各项活动与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切实减轻教师正常教学外的负担,真正让教师潜心教学。要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找准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出台专门的实施细则。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教师队伍建设,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市、县(市、区)二级都要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牵头制定保障教师编制、激活教师管理活力、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
(二)强化经费保障
市、县(区)政府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确保教师待遇稳定增长,保障教师专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投入。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并按10%逐年提高。县(市、区)要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单独列支,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根据财力情况和本地教学需要,逐步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安排5%的教师培训费。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健全教育经费投入、监管审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督导
健全对各市、县(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说明:请各有关单位对以上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并于5月6日下午5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市教育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旭华,电话:8219689,电子邮箱:jsjlzx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