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拟新增上饶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0/12/01 7.4k 阅读 162 点赞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19〕37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0号)和《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饶医保字〔2020〕52号)精神,我局于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对53家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核和现场评估,经综合评估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将以下37家单位确定为上饶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如对本次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也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93-8278868;上饶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793-8176236。

  附件:拟新增上饶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