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

2022/04/25 7.2k 阅读 426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令)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19〕37号)的规定和《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饶医保字〔2020〕52号)精神,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制定的《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评估细则》的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附件:1.2022年上饶市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零售药店)

2.2022年上饶市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门诊类医疗机构)

3.2022年上饶市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一级医疗机构)

4.2022年 上饶市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二级医疗机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