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04/06 1.3w 阅读 298 点赞

全市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等相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经研究,决定解除6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1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解除北门街道民主熊美娟社区卫生服务站、上饶市恒康大药房、上饶市千方大药房有限公司万达店、信州区北门街道沽塘朱春华社区卫生服务站、信州区贝齐口腔门诊部、信州区徐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协议。

解除上饶怡宁医院门诊慢特病服务协议,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