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失能人群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期盼,切实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长期护理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上饶市在前期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建立覆盖全民、筹资分担,保障适度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共696.31万人,累计享受待遇15209人,支付基金6091.66万元。
一、参保人员全覆盖。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中,因年老、失智、疾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列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需求。
二、筹资方式多元化。建立基金划转、财政补助、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一是基金划转。由同级财政按照长期护理保险应保人数从历年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划转。二是单位缴费和财政补助。城镇职工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涉及财政给的单位和城乡居民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予以补助。三是个人缴费。城镇职工个人缴费统一从基本医保家庭账户代扣代缴或从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建立门诊统筹时划转。2020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转35元,单位缴纳或财政补助5元。
三、待遇标准分类别。根据护理需求,失能人员可自愿选择服务方式,并按相应标准享受待遇。一是居家自主照料。由失能人员配偶、子女、亲属等照料护理,按照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支付给失能人员。二是居家上门护理。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到其家中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支付给护理服务机构。此外,需租赁居家上门产品(辅具)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给提供租赁服务的机构。三是机构内护理。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并由护理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支付给机构。四是贫困人口亲情护理。已纳入扶贫对象的失能人员,可由其亲属经护理服务机构培训,在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以居家上门的方式为其家中的失能人员进行护理,护理服务机构按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向其亲属发放护理服务费(工资)。截至9月底,累计发放居家自主照料补贴3205.3万元;在1107个家庭为1107人提供132840小时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在全市66 家定点服务机构为745人提供44700天的机构内护理服务,发放护理服务费1118.3万元;开展54期亲情护理技能培训,培训亲情护理人员3033人次,累计发放亲情护理服务费447.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