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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信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州公安分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2023/01/12 1.6w 阅读 134 点赞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区环境保护成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区域

1、中心城区:

东至三清山东大道、稼轩大道、稼轩东大道,西至槠溪路,南至新G320国道、三清山机场、丰溪东路,北至天佑大道。


2、未列入上述范围的下列区域、场所和周边地带: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区、军事管理区;

(2)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3)客(货)运站、桥梁(含立交桥)、隧道、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和养老机构;

(6)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棚户区、低洼危旧房、板壁房、砖木平房密集区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户;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

(8)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商场、超市、影(剧)院、歌舞厅、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为了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三江公园组织三场迎新春烟花表演,时间分别为:除夕(1月21日)、正月初一(1月22日)、元宵节(2月5日)晚8点开始。届时,三江公园烟花展演现场及周边区域将予以封控管制,建议广大市民尽可能徒步前往住所附近的合适位置(如滨江路、三江东大道等区域)观赏!

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带头执行本通告的相关规定。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8312345。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信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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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