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对城区违停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依法进行暂扣。截至目前,仍有2022年之前依法暂扣的198辆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仍未有当事人来接受处理。
为依法依规处理好该事宜,现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饶城管发〔2021〕6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上述198辆违停暂扣的两轮电动车(摩托车)相关信息再次进行公告,请相关当事人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将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置。公告车辆信息请扫二维码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