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遗留问题,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中路12号(房权证上饶市第202866号),原门牌地址:信州区信江中路004号,该地块属上饶市信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单独所有,根据饶信编发(2021)48号机构改革文件,其更名为上饶市信州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经调查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未进行土地登记。依据自然资发(202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申请方委托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现场测量并形成技术报告,填写地籍调查表并请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指界签章,该地块东、南、北边均为道路,西边小区年代久远,土地来源不明确,由业主代表指界签章。我局根据实际调查并与所提供的权属依据核对,同时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核实,确认该地块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现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信州分局二楼地调股(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26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规定确权。
特此公告。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信州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