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饶市
通知通知

关于对龙潭路23号4栋3单元101号房屋确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2022/02/22 5.6k 阅读 60 点赞

倪木河:

你在龙潭路23号4栋3单元101的房屋,位于上饶市中心城区双塔片区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属于依法被征收的范围。工作人员于2022年2月18日依法向你送达《告知函》,要求你在2022年2月22日到上饶市信州区西市街道办事处参与选定评估机构会议。2022年2月22日,你未按时到场参加本次会议,经过多次电话催告均未回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办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从《告知函》中的6家评估公司中选出3家共同对你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结论的平均值作为对你的补偿标准。

本次会议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如下:

1.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江西万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信州区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