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和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等规定,我局开展了绿色建筑标识审查工作。经审定,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铅山卫校)新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5年10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书面反馈情况(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169号,邮政编码:334000,联系电话:0793-8224557)。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2025年度第二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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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认定标准 |
标识星级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类型 |
项目申报建筑面积(万㎡) |
关键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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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强度 |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
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 |
建筑隔声性能 |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 |
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 |
全装修 |
绿地率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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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铅山卫校)新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 |
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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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铅山县 |
公共建筑 |
0.44 |
/ |
提升5% |
2级 |
满足国家标准 |
比国家标准限值降低10% |
满足国家标准 |
是 |
31.32% |
/ |
10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