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 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铅山卫校)新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见附件),现予公布。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2025年度第二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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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星级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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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铅山卫校)新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 |
铅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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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铅山县 |
公共建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