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弋阳县博物馆建设暨县级人防指挥中心项目”等5个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见附件),现予公布。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弋阳县博物馆建设暨县级人防指挥中心项目”等5个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见附件),现予公布。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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