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上饶银监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饶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5月18日下午,上饶县房管局召开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房管局副局长张远照同志主持,房管局局长周元锋、县房地产登记中心主任张伯伦、县房协秘书长古文鼎以及全县30余家在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房管局副局长张远照同志传达学习了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上饶银监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饶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
开发股就2018年1-4月份上饶县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作了汇报,并就上饶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作了解读。县房协秘书长古文鼎就房开企业相关规费作了情况通报,各房企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上饶银监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饶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作了表态发言,并就下一步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房管局局长周元锋同志就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为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预售资金监管,对保证预售商品房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遵照《办法》规定,规范操作。各开发企业应深刻领会《办法》之精神,做到提前规划预售资金监管前后的缴存、拨付、使用及工程施工进度等计划,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交付使用。
三是严格履职、接受监督。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制度落实到实处。
四是群策群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企业要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相结合,要把房屋质量与安全排在首位,要以后续优质的服务物业,努力提升楼盘自身品质,提高优质楼盘的竞争力为抓手,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依法交房,促进上饶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