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上饶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使条例更加符合上饶实际和更具操作性,有效加强古建筑保护、管理和利用。8月13日上午,市人大在市建设局召开《上饶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郑卫平副主任,环资委朱克华主任、叶丽萍副主任、郑尚洪调研究员,以及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由市人大环资委朱克华主任主持,市建设局陈廷笔副局长就《上饶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前期工作作了汇报,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团队介绍《上饶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起草过程、依据、主要内容等说明释义。与会单位分别就《条例(草案)》相关条款展开补充讨论发言,听取和归集了市文广新局、建设局、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林业局、农业局、民政局等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郑卫平副主任,环资委朱克华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会后市人大调研组在分别到铅山县、广丰区、婺源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各职能部门,以及部分有代表性古建筑所在地乡镇领导、古建筑管理责任人代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