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6名成员。管委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暨2015年度预算,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上饶市行政新区广平路4号(市政府大楼西侧),联系电话:(0793)8089599。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上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10个科室(综合科、信贷科、缴存提取科、信息网络科、财务科、稽核科、法规科、项目贷款科、客户服务中心、监察室),下设14个管理部(市直管理部、信州区管理部、上饶县管理部、江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广丰县管理部、玉山县管理部、铅山县管理部、弋阳县管理部、横峰县管理部、鄱阳县管理部、余干县管理部、万年县管理部、德兴市管理部、婺源县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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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职务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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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正林 |
主任 |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管稽核科,包片联系玉山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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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汪德荣 |
党委 书记 |
主管党建党务全面工作,兼管党风廉政、计划生育、人事、综治、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包片联系婺源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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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孔金寿 |
副主任 |
协助主任分管信贷科、项目贷款科、法规科,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综治工作,包片联系鄱阳县管理部、万年县管理部、余干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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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郑元松 |
纪委 书记 |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监察工作,包片联系德兴市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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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傅劲军 |
副主任 |
协助主任分管综合科(档案科)、信息网络科,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包片联系广丰县管理部、上饶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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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艾祎 |
总会 计师 |
协助主任分管财务科、基建办,协助党委书记分管老干部工作,包片联系铅山县管理部、弋阳县管理部、横峰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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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晓春 |
副主任、工会 主席 |
主持工会工作,协助主任分管项目贷款科、缴存提取科,协助党委书记分管计生、妇委会、共青团工作,包片联系市直管理部、信州区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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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网点名称 |
地点 |
营业时间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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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直管理部 |
上饶市行政新区广平路4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
808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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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州区管理部 |
上饶市行政新区广平路4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
8089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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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饶县管理部 |
上饶县旭日北大道4号6栋112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8448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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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
上饶县凤凰大道78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8469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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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丰县管理部 |
广丰县芦林大道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261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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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山县管理部 |
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北路88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2555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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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铅山县管理部 |
铅山县信州东路81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5334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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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弋阳县管理部 |
弋阳县方志敏道中路9号(工商银行四楼)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582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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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横峰县管理部 |
横峰县人民大道112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5719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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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鄱阳县管理部 |
鄱阳县城北新区(房管局4楼)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6279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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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余干县管理部 |
余干县世纪大道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324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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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万年县管理部 |
万年县正大东街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3830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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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德兴市管理部 |
德兴市张潜路2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7585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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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婺源县管理部 |
婺源县凉笠山路13-28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7367277 |
中心网站: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12329语音和人工服务热线、短信、手机App、微信(微信公众平台号码:srsgjj)、微博(新浪微博为:“上饶住房公积金”)等。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上饶分行、农业银行上饶分行、中国银行上饶分行、建设银行上饶分行、上饶银行。2015年,全市实缴单位5246家,实缴职工22.32万人,缴存21.26亿元,同比增长14.3%。当年新开户单位180家, 新开户职工1.51万人,净增单位180家,净增职工1.51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102.71亿元,同比增长26.1%;缴存余额72.59亿元,同比增长12.77%。
(二)提取:2015年,提取13.04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1.33%,同比增长184.1%。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0.12亿元,同比增长76.3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上饶分行、农业银行上饶分行、中国银行上饶分行、建设银行上饶分行、上饶银行、交通银行上饶分行,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01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593笔计23.24亿元,贷款笔数同比增长106.76%,贷款额度同比增长123.6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22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156笔,同比增长25.6%;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7.39亿元,同比增长42.89%;贷款余额55.45亿元,同比增长52.17。个贷率为76.38%,比上年同比增加19.78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5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0.2亿元,应还试点项目贷款本金0.97亿元,实际回收试点项目贷款本金1.27亿元。截至2015年底,试点项目贷款余额1.4亿元,累计发放试点项目贷款3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5年,全市未购买国债,期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存款15.42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按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剔除缴存余额15%备付金后确定)。其中,活期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15.4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分别存储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饶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南昌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12家金融机构。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60.45%,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6512.56万元,同比增长41.8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222.1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5464.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25.9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3176.06万元,同比增长41.51%。其中,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2823.6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44.61万元,其他支出7.8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3336.5万元,同比增长42.1%。增值收益率2.32%,同比增加0.2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2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97.01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497.0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19.49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19.49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63.2万元,占贷款余额的1.39%。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798.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3565.47万元(含2013年结余管理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035.96万元,公用经费702.39万元,专项经费1827.1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137.5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38‰,低于国家规定不得超过1.5‰的控制目标。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363.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2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15%。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4%。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0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05%,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我市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31%和23.54%。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592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7.1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9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13%,租赁住房占0.0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2.9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8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74%,其他占1.5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25%。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3个,分别为明淑花苑、天佑雅苑、龙潭新苑;贷款额度3亿元,到2014年底实际发放2.8亿元,其中:明淑花苑试点项目0.3亿元、天佑雅苑试点项目1亿元、龙潭新苑试点项目1.5亿元。建筑面积共25.22万㎡,可解决434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94%。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4年10月调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后,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为2455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参照南昌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为2805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341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4.25%,调整后的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9个百分点。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6月份,实行存贷挂钩,贷款额度为正常缴存余额的16倍,按16倍计算不足20万元的以20万元确定,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10月份,将贷款额度调整为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20倍计算不足30万元的以30万元确定,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2014年,实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个人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等新政;进一步放宽贷款准入条件,降低了缴存职工再购房首付款比例。同时还按照市政府精简审批权限的要求,将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到管理部,使贷款申请审批时限从原有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缩短3个工作日,累计缩短了10个工作日。印发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业务办理流程若干规定》(饶房金〔2014〕15号),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14年,继续落实好“一对一”服务承诺制度、上门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度、服务大厅值班长制度四项服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住房公积金“八项服务承诺”;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推进各项服务制度的落实,市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饶房金〔2014〕25号),在全系统开展服务工作专项检查,市中心监察室围绕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项暗访;开通了“12329”服务热线语音服务和上饶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试行短信提醒平台;进一步加快服务大厅的改造建设,市中心业务服务大厅主体目前已基本完成,正有有条不紊开展装饰装修工程,即将进入配套机构的引进工作,预计2015年将面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