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上饶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320国道南侧、联胜村后畈水库东侧
建设规模:新建医疗废物处理规模20t/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饶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793-862085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联系人:晏工 电话:0791-85996892
邮箱:24800334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在报告编制期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上饶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