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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江西省横峰县樟坞岭矿区北东段玄武岩矿纤维用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5/12/23 1.7w 阅读 209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省横峰县樟坞岭矿区北东段玄武岩矿纤维用开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224065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玉山县锦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70万吨水泥用页岩项目(新康)

建设地点

上饶市横峰县青板乡樟坞岭

建设单位

横峰县横盛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横峰县樟坞岭矿区北东段玄武岩矿纤维用开采项目位于上饶市横峰县青板乡樟坞岭,属新建项目。江西省横峰县樟坞岭矿区北东段玄武岩矿区划定面积1.3637km2,设计开采范围15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409.40m至+140.00m,开采矿种为纤维用玄武岩矿,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露天开采。根据资源储量报告,在工作区范围内+140m 标高以上估算控制+推断资源量 773.72 万吨,设计开采规模30万吨/a,回采率95%,矿山服务年限25年。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纤维用玄武岩矿30万吨。项目矿山开采工艺为:剥离表土、穿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车、运输、卸矿、矿石堆场。项目产品为原矿销售,不进行选矿及加工筛选。
   项目总投资219528.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60.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二次破碎粉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成品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排土场扬尘及机械尾气。采用在挖掘前期在表土工作面洒水增加土壤持水率,挖掘过程中采用炮雾机进行喷淋,裸露的矿体采用防尘网遮盖。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钻头对岩石的冲击、挤压以及切剥、摩擦会产生粉尘。钻孔设备自带收尘装置同时环评要求作业时进行喷雾洒水降尘。矿山配置洒水车(带射雾器)洒水抑尘,爆破前对预爆区表面洒水,润湿岩石,同时沉降在爆破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爆堆进行喷雾洒水抑尘。爆破时间选择为白天段,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利于废气扩散。露天爆破有能量冲击可较快废气往矿区周围扩散,矿区周围植被覆盖率又较高可有效去除废气。液压式破碎锤对大块石料进行简单的破碎,通过洒水降尘作业,可有效抑尘。矿石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在物料装卸过程中进行喷雾降尘,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料斗高度减小落差。矿石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洒水车每天两小时进行一次洒水抑尘,且自卸车在运输过程中降低车速、加盖防尘网。矿石由自卸车运输至矿石临时堆场进行暂时存放,由运输车运至销售。矿石堆放时间较短且外售矿石体积较大,通过定期洒水可有效抑尘。项目剥离的表土堆置于排土场之中,将排土场收集得到的降雨淋溶水用于排土场的洒水降尘,干燥天气时应使用溪水进行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矿区、排土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汇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矿区、排土场洒水抑尘,多余部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葛溪河;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回用水参考《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不排放;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站,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用于矿区周边绿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采矿过程中剥离表土、铲装运输等生产环节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度大致为80-90dB(A),爆破噪声为110dB(A),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机组和基座间安装隔振器或隔振垫(如金属弹簧、橡胶隔振器、玻璃纤维板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维护保养,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沉渣、废雷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矿山复垦。废石通过市场化外售途径实现废石资源化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运至排土场堆存,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废雷管由爆破机构回收,不遗留在矿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由设备维修厂家更换带走,不遗留在矿区。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明确矿区范围,防止人为活动及场地污染物排放对外围植被的破坏,在工业场地周围划定明显的范围,下部设挡渣墙,禁止废石、矿石随意丢弃堆放,避免造成额外的生态破坏。对施工完成的坡面做及时的护坡处理(设挡土墙、对坡面夯实、种植树木和草皮等),以防止水土流失。
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为矿山露天开采可能造成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并引发水土流失等。项目边开采边复垦,分阶段对矿山进行复垦,恢复地表植被,执行水土保持和动植物保护措施,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采矿区边界外延200m,排土场外延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