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第一次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

2026/01/05 1.6w 阅读 477 点赞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2号)、《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准入规定(试行)〉的通知》(饶医保中心字〔2025〕23号)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第一次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评估准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范围

(一)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

(二)已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

(三)依法登记成立的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法人其他服务机构;

(四)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满3个月;

(二)配备长期照护师和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或者由省级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且人员类型、数量与服务能力、服务范围相匹配;

(三)配备不少于1名长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熟悉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及要求;

(四)具有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相适应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有固定经营场所,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业务用房的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

(六)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功能模块按接口标准进行对接等条件;

(七)与长护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符合政策规定;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长护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且自愿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的长护服务机构,可向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上饶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者诊所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者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如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的机构,应同时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三)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复印件;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正、副本复印件;营利性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

(四)场地为自有的,应提供业务用房产权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场地为租赁的,应提供业务用房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五)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医疗或养老机构,应提供设立长期护理专区的相关材料及护理床位张数、护理设施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

(六)提供工作人员名册(附件2)以及医护人员、护理服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劳务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提供符合长护协议管理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九)提供与长期护理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清单;

(十)其他与评估准入指标相关的佐证材料(对照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准入流程

(一)集中受理申请

申请机构按要求将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而且必须印制成册)于2026年1月13日前提交至辖区医保部门(市本级的向信州区申请;原“一市三区”的分支机构或者站点应单独申请,注册登记时间根据在当地实际业务开展时间来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793-8219919,8205270

信州区医疗保障局:信州区汪家花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受理部门:医药服务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7921310,7920500

广信区医疗保障局:七六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受理部门:医药服务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 0793-8442180,18179330608

广丰区医疗保障局:永丰街道丰溪路299号

受理部门:医药服务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2612807,2612610

玉山县医疗保障局:博士大道社保大楼二楼

受理部门:医药服务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2117106,2553231

弋阳县医疗保障局: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受理部门:定点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5821927,5920288

横峰县医疗保障局:横峰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受理部门:基金监管与医药服务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5793106,13317034179

铅山县医疗保障局:铅山县行政中心2楼225室

受理部门:信息稽核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7960101,7960105

万年县医疗保障局:万年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部门:医保医药服务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3859288,3696198

余干县医疗保障局:余干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

受理部门:业务科、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3338591,3337779

鄱阳县医疗保障局:鄱阳县城北商业大道人社大楼3楼  

受理部门:定点服务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6282595,17779187145

德兴市医疗保障局:德兴市政府大楼2楼

受理部门:信息服务保障科、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7818399,13317034179

婺源县医疗保障局:婺源县卫健委办公楼2楼

受理部门:医疗服务管理股、长期护理保险股室

联系电话:0793-5262986,7350648

(二)初审评估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照规定流程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评估,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材料于2026年1月22日前送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综合审核

对通过现场初审达到准入条件的长护服务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通过邀请第三方力量或基于现有的医药机构准入评估专家库人员组建审核小组开展综合审核。

(三)评估结果公示及反馈

对于通过综合审核的护理服务机构,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于未通过综合审核的,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便于机构对照整改。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结果的,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纳入长护服务机构定点协议管理。

(四)签订服务协议

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相关机构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长护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除新增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的护理机构外,既往已经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的护理机构本次需重新递交材料并对照评估标准进行准入评估,未按时递交材料视为放弃定点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1.受到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但未完全履行处罚(处理)责任;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管理,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

3.因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或者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因严重违法违规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被禁止从事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活动不满5年;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附件:1.上饶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机构从业人员名单

3.上饶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居家护理)

4.上饶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机构护理)

5.上饶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社区护理)

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1月6日

附件1-5

附件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