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上饶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操作指引

2026/01/08 2.0w 阅读 523 点赞

为方便本市企业高效、规范地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备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一、备案材料清单
    请您申请备案时,一次性备齐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盖章原件,填写完整);

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请注意,根据规定,下列情形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原件: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且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须为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的最终版本);
4、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二、企业预案编制流程指引

为确保您的预案合法合规并顺利通过备案,请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步骤一: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步骤二:全面开展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形成书面清单)。
    步骤三:组织预案评审或论证:按规定需评审的单位,应组织评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专家由企业自主选择,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中高级资格证书)。
    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论证。
    步骤四: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正式发布实施。
三、企业办理渠道
    您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任一渠道提交备案申请:
1、线上办理: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赣服通”等官方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材料。
2、线下办理:前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合规的,我们将即时办结备案。材料需补正的,我们将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温馨提示
1、责任主体:企业应对所提交的全部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时限要求: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3、预案内容:请确保预案要素完整、措施可行,并与您的风险辨识、资源调查结果相衔接。
4、咨询渠道:如对材料准备或流程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0793-8076755。
    本指引旨在为您提供清晰指引,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准备。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