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商务运行函﹝2020﹞27号)及《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承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31号)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拟同意:
江西省交通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在广信区枫岭头坑口村沪昆高速线530公里+000米处的一对服务区加油站,即:江西省交通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广信服务区北加油站和江西省交通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广信服务区南加油站予以办证营业。
如有异议,请与上饶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02月3日
联系人:范靖霞
联系电话:0793-8303275
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