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5〕56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暨绩效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通知》(饶医保中心字〔2026〕1号)规定,经机构自评申报、现场考核、会议研究,现将2025年度上饶市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绩效分级管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9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793-8219919。
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