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实地察看、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同意上饶清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学校设立存在异议,可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邮编:334000
地址:上饶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16号722室)
联系电话:0793-8300486
附件:上饶清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一览表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
上饶清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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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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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饶清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操作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