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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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

2012/10/29 5.9k 阅读 317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上饶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为推动全市试点工作平稳实施,现就做好试点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行试点教师资格条件

    申报2012年度相关职称的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台的《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2〕62号),原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在试点期间暂不执行,且不得实行破格申报。

    二、做好试点人员过渡工作

    按照《上饶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容、程序等要求,认真填写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统计表、一览表,并于 2012年12月30日 前上报。过渡审核确认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教师职称(职务)过渡的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市直有关单位教师职称(职务)过渡的审核确认。

    三、明确起终算时间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35号)的规定,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 2011年12月31日 ,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四、开展正高级教师推荐申报

    做好我市首批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上报工作,推荐范围及条件、推荐原则及名额分配、时间及材料要求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五、严把岗位结构比例推荐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过程中应对申报单位的岗位设置、空岗情况一并进行审查,确保申报人数与空岗职数保持一致。

六、注意把握试点工作的节奏

    全面完成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实行人员过渡、空岗核定、竞争推荐等工作一并部署,一并实施。2012年受理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材料时间为11月30日前,同时将申报人员信息录入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投票表制作要求按2011年度执行。12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

七、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省政府赋予我市的一项光荣使命,各地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人员过渡、资格申报、择优推荐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沟通,在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方面同心合力,形成领导重视改革、部门合力推进改革、学校积极参与改革、教师理解接受改革的舆论氛围,确保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