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人社字〔2020〕10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
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号)和《关于中小学校空缺岗位数计算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人社字〔2017〕475)的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申报晋升的教师是否在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累计任教满25年的核定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复核及资格审查有关工作。
二、确保评审质量。严格执行相关评审办法,在省人社厅备案的评审通过比例内实行差额评审,确保评审质量,制定科学的评审办法,做到公平公正。
三、严格公示。各学校在推荐申报晋升名单时应在显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参评名单后和职称评审通过后均应在官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时要注明其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并附个人任教任职履历,以便社会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格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诚信立档制度,申报材料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录入信息系统失信“黑名单”。严格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审查把关不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请各地严格按照此通知执行,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顺利进行。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