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认真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
根据人社部发[2015]7号文件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8号)文件精神,在玉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玉山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密切配合,自2016年4月联合下发《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以来,一直规范审批、兑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截止2017年12月,全县共有4345人享受了乡镇工作补贴,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2870人,乡镇卫生部门393人,乡镇机关公务员333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1人,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428人。
按照文件要求,玉山县人社局、财政局对全县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单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人员流动进行及时调整增减,该项工作已纳入正常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