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1.7亿元,弋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到位
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发〔2015〕4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弋阳县制定出台了《弋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2017年,弋阳县政府安排了1.7亿元资金全面解决历年来该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按照参保途径,由县财政安排缴费补贴资金,将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为使这一惠民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弋阳县政府陈敏县长主持召开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督办会,对该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进行逐一交办,严明责任,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会后,该县人社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发放《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现场为被征地农民答疑解惑,特别是对政府补贴标准、养老金待遇标准、个人账户继承等最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对镇村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确保镇村干部把政策宣传解释到位。该县人社局严格把握参保准入条件关,逐村逐户核实到人,定期张榜公布,接收群众监督,做到应保尽保,营造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共赢的有利环境。
截止2017年12月,该县7133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30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有1825人,县政府拨付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1.7亿元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