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今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婺源石门自然村时强调“我很关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交通先行,这赋予了新阶段农村公路建设更高的使命。
11月21日,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主办的《美丽农村路建设与评价指南》地方标准宣贯会在上饶市婺源县召开。省综交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一级调研员王林水同志出席会议,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扬同志致辞,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公路处和省综交中心农路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及上饶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上,王林水讲话并强调,要大力宣传贯彻好《美丽农村路建设与评价指南》地方标准,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标准实施对整个交通公路行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结合区域公路建设打造特色亮点,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宣贯内容;加强宣传,整体推进,全方位、多角度对标准进行宣传,积极参与标准的实施和跟踪调查。

方扬在致辞中表示,当前上饶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不断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的上饶实践。本次宣贯会的召开,为我们新阶段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遵循,恰逢其时,不谋而合。近年来,上饶大力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围绕“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布局,按照“12345”开放大格局和“八大工程”建设部署要求,以构建“四纵四横四联一环”高速公路网为目标,打造“全国水运重要节点城市”为契机,以全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抓手,坚持全域化谋划、全链条推进、全过程保障,取得了良好成效。荣获首批全国“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市,成功创建了婺源县、横峰县、德兴市、玉山县4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弋阳县、鄱阳县通过交通运输部实地复核,婺源县成功入选了全国27个农村公路助力共同富裕典型案例之一;“婺源模式”“横峰特色”“德兴样板”等品牌综合效应持续放大,颇具地方特色的“1号公路”加快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以来,累计完成2106公里(其中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1717公里,“1号公路”389公里);全面消除了县乡道及通客运村道路线的安全隐患,完成了市本级、婺源县、横峰县、德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交通强国试点);完成了“四好农村路”智慧化应用平台功能开发工作(交通强省建设试点)。此外,上饶市获评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方扬指出,上饶将按照“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充分学习兄弟地市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总结提高,以创建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为主抓手,实施“农村公路+”发展模式,构建成“一县一特色、一路一风景、一路一产业”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争取到2025年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县县有精品、乡乡有样板、村村有示范”的总体目标,全力打造江西农村公路上饶样板。
随后,上饶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永红和苏交科集团高级工程师宋卫斌对标准做了条文解读,上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郑鸿英分享了上饶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实践经验。宣贯内容详实、丰富,为江西省“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标准化提供了专业、系统的指导。
据悉,江西省《美丽农村路建设与评价指南》地方标准由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饶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起草,于今年8月9日发布,2024年2月1日实施。出台《美丽农村路建设与评价指南》地方标准对于我省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有利于形成农村公路建设与发展的品牌特色,极大的提高全省农村公路品质,有效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综合协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人民群众共享农村公路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