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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城乡低保“单人保”政策解读

2026/04/27 7.1k 阅读 383 点赞

近期,微信、抖音等平台部分自媒体对低保“单人保”政策解读存在歧义、内容不完整,现结合我市执行依据与要求,作全面解读。

一、政策核心依据

1.《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0〕7号文件)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以及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教职人员,可按规定适用“单人保”。

2.《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23〕1号文件)。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3.《国家残联等20部委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残联发〔2026〕9号文件)。该文件为现有政策汇总重申,并非新制定政策,核心内容与我省现行规定一致,全市城乡范围统一适用,不局限于农村对象。

二、“单人保”适用对象标准

(一)重病对象卫健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和重大疾病专项救治病种;

(二)重残对象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或持有精神、智力类三级残疾证的人员

(三)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单独申请低保,按规定审核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状况。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规则

“单人保”可单独申请,但需依规审核,不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合并计算收入、财产,但开展核查:

1.家庭整体符合低保条件的,全家纳入保障;

2.家庭整体符合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条件的,本人单独保障;

3.家庭整体超出上述条件的,本人按单人户单独核查核算,家庭的其他成员(含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按非共同成员纳入核查范围,符合条件则单独纳入低保。

四、重要说明

1.2026年4月1日起无新增“单人保”政策,仅为国家层面对现有政策的统一重申;

2.“单人保”政策全市城乡全覆盖,无地域、户籍限制;

3.单独申请不等于直接纳入低保,需严格审核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及困难状况,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救助”。

五、救助(监督)热线电话

市本级  0793-8198730

信州区0793-8300903

广丰区0793-2652572

广信区0793-8447067

铅山县0793-5169600

横峰县0793-5789797

经开区0793-8876291

玉山县0793-2117295

弋阳县0793-5822022

余干县0793-3331711

鄱阳县0793-6218119

万年县0793-3830665

婺源县0793-7363144

德兴市0793-7510009

三清山0793-24015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