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等24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通则》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方式、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事项的通用要求;细则规定发证产品的定义、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和程序、实地核查等技术要求。《通则》和细则规范指导生产企业申请取证、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发证等工作,是推进生产许可证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
《通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明确先核后证、后置现场审查和告知承诺3种审批方式的具体要求。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追溯要求,增加“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规定。
四是将企业提交的检验检测报告时限调整为申请前6个月内,并规定检验检测报告不得为多份报告的组合,明确在实地核查中严格审查检验检测报告的符合性。
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个细则合并为1个《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是对涉及标准变化的18种产品实施细则引用的产品标准或检验方法标准等进行更新。
三是完善建筑用钢筋、水泥、电线电缆、人造板、危险化学品等5类产品细则中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是对建筑用钢筋等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要求进行完善。
五是聚焦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产品和检验检测标准变化,优化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项目。
六是完善细则中“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条款和判定方法,减少核查人员自由裁量权。
温馨提示
企业应当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新细则相关要求,全面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仪器开展复核检查,确保持续符合获证条件。
二是扎实组织全员学习。重点组织生产、质检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精准掌握新规中的审批流程、核查要点及相关规定。
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企业应当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新细则相关要求,全面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仪器开展复核检查,确保持续符合获证条件。
二是扎实组织全员学习。重点组织生产、质检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精准掌握新规中的审批流程、核查要点及相关规定。
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