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饶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博萨车业江西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高端智能电动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2026/05/09 1.7w 阅读 137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博萨车业江西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高端智能电动摩托车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224065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博萨车业江西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高端智能电动摩托车项目

建设地点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130号

建设单位

博萨车业(江西)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博萨车业(江西)有限公司原江西博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130号,占地面积约66608.5m2。企业现有年产1700万套冲压件及2000台套标准汽车模具建设项目,现有项目受疫情与市场变化的影响,仅完成主体厂房的建设,未全面建成,未投入生产。博萨车业(江西)有限公司利用已建成的主体厂房建设年产5万辆高端智能电动摩托车项目,改建内容包括:1、取消原环评产品生产,原产品生产线不再建设;2、建设1条冲压生产线、1条焊接生产线、1条涂装生产线、1条总装生产线。

改扩建项目以车头管、方管、圆管、平开钢板、电泳漆、水性面漆、水性清漆等为原辅料,通过机加工(下料、弯管、冲压、焊接等)、表面喷涂(硅烷化、电泳、喷漆等)以及总装等工序年产5万辆高端智能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执行GB 7258-202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8-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30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以及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对电泳工序两端设置门帘,电泳烘箱、喷漆烘箱两端设置门帘,形成封闭式烘箱,收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负压吸附+射流塔+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筒+CO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后的热烟气直接抽入上层烘箱内,对工件直接加热,加热的烟气与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外排。项目设喷漆房一间,采用水旋式喷漆工艺,整个喷漆房封闭设置,废气排入射流塔+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筒+CO催化燃烧处理,干式过滤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电泳工序以及烘干工序、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废气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烟气中的颗粒物目前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江西省地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SO2、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电泳废气、喷漆废气、底打磨粉尘等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采用加强厂房密闭性,保持门窗关闭,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TVOC厂界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厂区内排放浓度目前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预脱脂前喷淋清洗废水、脱脂槽清洗废水、脱脂后喷淋清洗废水、脱脂后浸泡清洗废水、硅烷化槽清洗废水、硅烷化后喷淋清洗废水,电泳前喷淋及浸泡清洗废水、电泳槽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活性炭过滤器系统)预处理后接入厂区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厂区废水总排口;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池(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接入厂区废水总排口。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2排放限值后排入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信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喷淋泵、水洗泵、纯水机组、超滤回收系统、弯管机、切管机、切割机、台式铣钻床、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约为75~90dB(A)。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纯水制备废石英砂、活性炭和渗透膜、金属边角料、废焊渣、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沉降的金属颗粒、水性漆渣、废超滤膜、废过滤棉、一般物品废包装。基布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空桶、废离型纸、废布袋、其他原辅料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废空桶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危险物品废包装、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倒槽废液、废含油抹布。危废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回收或安全处置。

项目设有1座一般固废仓库(20m2)、1座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要求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库、隔油池、冲压车间、总装车间、装车发货区等;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涂装车间等;简单防渗区包括其他区域,并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在项目厂区内设置1个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以冲压车间、涂装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厂界西北约295m的童家居民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