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清理“山寨社团”,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法社会组织: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2.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3.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 )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信用上饶网查询上饶市社会组织登记情况(网址:http://www.creditsr.gov.cn/web/home.html)
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上饶活动线索,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举报:
1.举报电话:0793-8198316。
2.举报邮箱:mgj8198992@163.com。
上饶市民政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