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政策公告

关于依法处理违停两轮电动车(摩托车)的公告

2026/01/21 4.3k 阅读 291 点赞

依据《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对城区范围内违停的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依法实施了暂扣措施。截至目前,仍有138辆于2023至2024年间被暂扣的车辆,当事人尚未前来接受处理。

为妥善处置上述车辆,现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饶城管发〔2021〕60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相关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请车辆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车辆合法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理。

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按无主物予以处置。车辆信息查询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详细车辆清单。

特此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