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通知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税省以下收入划分方案的通知

2018/01/16 6.0k 阅读 526 点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国发〔2017〕56号)规定,环境保护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并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为确保我省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环境保护税省以下收入划分明确如下:

  一、环境保护税实行属地征管,比例分享,其中省级分享20%、市县分享80%。

  二、原省级直接征缴的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的排污费收入,以2016年为基期年,按征收数的70%核定各市县上缴基数。

  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