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做好2018年度信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信州区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需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家庭成员中有已参保,需提供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和正在入伍的提供学生证或士兵证、军官证等复印件),不需要重复参保。城区居民到信州区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镇居民到乡镇社会保障所、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2018年度信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逾期不予补办,并不得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3、2018年度续保家庭有人员变动、手机号码更换及其它信息变动的,请在2018年4月1日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城区居民到信州区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后,再持长城医保卡到中国银行存入足额的医保费;各镇居民到镇社会保障所、村(居)委会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后缴费,避免未缴费而造成断保;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重度残疾等其他困难人群待遇停止的人员,请在2018年4月1日前城区社区居民到信州区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人员身份变动手续后再足额缴纳医保费,各镇居民到镇社会保障所、村(居)委会办理人员身份变动手续并缴纳医保费,避免未缴费而造成断保。
4、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5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我市2017年度实际征缴为150元,比政策要求少征缴每人30元。按照《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饶府字[2016]60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低于当年文件规定标准的部分,可在下年度征收个人保费时,一并补征补缴”即2018年需要补缴2017年个人少缴的每人30元。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续保应缴保费为每人每年210元(含补缴30元);2017年应保未保的城乡居民需补缴2017年个人缴费的180元以及2018年应缴的180元,合计每人每年360元。
5、城乡居民医保卡遗失补办程序:城区居民参保人员需到中国银行挂失后,再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及中国银行卡到区医保局补办医保卡;各镇、街道参保人员需带户口本及缴费发票到医保局补办医保卡。
6、城区居民由于长城医保卡内未存入足额医保费时,会出现扣款缴费不成功,为了避免未扣款缴费不成功而造成断保,请新参保、续保人员在存入医保费的15天后确认是否扣款缴费成功(可至中行任意网点查询已存金额是否被扣)。
7、信州区长城医保卡同时也是一张具备中国银行全部结算功能,并且免除年费的借记卡,存取汇款金融通用,代缴水电燃气方便快捷,免去排队等候之苦,真正实现“一卡在手,生活无忧”。
信州区医保局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793-8307107
通知通知
2018年度信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通知
2018/02/22 3.2k 阅读 190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