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通知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信州区专利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3/06 1.7w 阅读 154 点赞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富民强区工程,激发全区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根据《信州区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饶信府办字〔2017〕129号)规定,决定开展首届信州区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是信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是信州区的居民(包括持有信州区居住证的非本区居民)。
  2.专利项目由专利权人独自完成或与他人合作完成,非转让所得。
  3.申报专利应为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已获授权并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权利,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4.申报专利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在本区已经实施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同一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

  二、材料要求
  申报区专利奖,须填写《信州区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全套文本)和专利权有效性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证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4.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
  5.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由区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检索单位对该项专利出具的检索报告;
  6.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利检索报告、鉴定证书等);
  7.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需提交专利奖权利人知情同意书(附件2)。

  三、推荐程序
  申报项目必须有推荐单位。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应当符合《信州区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中要严格掌握标准,认真筛选,重点选择具有重大发明意义和符合产业政策及市场前景好的专利项目向区专利奖励办公室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信州区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时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推荐工作;
  2、专利权人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向区专利奖励办公室申报。申报书应清楚完整、突出重点;其它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按附件清单顺序附于申报书后;申报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使用A4纸装订成册。每个推荐项目电子件包含:①信州区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100M。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3、申报单位、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8年4月1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5、区专利奖励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大楼16楼科技局,联系人:王文杰 手机号码:15807938251。

  附件1:信州区专利奖推荐书  

  附件2:信州区专利奖权利人知情同意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