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通知通知

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

2018/04/11 1.2w 阅读 187 点赞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办法》(赣工商市字〔2017〕9号)和《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暂行办法》((饶市管字〔2016〕80号)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二、申请范围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其中包括往年取得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应当提交以下规定的材料。
  1.《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申请表》;
  2.符合《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书面承诺;
  3.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两年(含申请年度)签订或履行的经济合同(每年三份)复印件;
  5.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资质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申请年度的年度报告;
  7.县(市、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往年取得的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证明复印件。
  8.其他有关资料。

  四、申请公示的条件和要求
  1.申请材料的形式。申请人所需的申请表,从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中下载(网址:http://www.srscjg.gov. cn/)。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用A4型纸装帧;申请人的名称在胶头处标示;材料内容用目录、页码进行标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局一份,自留一份。
  2.申请材料的内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复印件、影印件必须清楚。
  3.申报程序的要求。申请人申报参加公示活动,主体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日应满两年;除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必须经辖区(县、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确认)盖章。
  请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申报工作作为质量强市,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要及时与市局合同科联系。
  联系人:余慧燕 黄宗涛 联系电话:0793-8316297

  附件:1.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申请书.doc

     2.申请2017年度上饶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承诺书.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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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