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通知通知

信州区文广新旅局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2023/04/05 1.6w 阅读 492 点赞

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发行行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高质量做好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上饶市信州区、高铁经济试验区辖区内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

二、报送材料

(一)《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附件1)。

(二)发行单位自查报告(附件2)。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应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其中,获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暂不需要提供网络发行备案材料)。

(五)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出版主管部门及上一级出版主管部门、发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核验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准予通过年度核验。

对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记录,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核验。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发行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

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准予通过核验,在其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取得继续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未按要求备案或未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

6.报送的核验材料经查与事实不符的;

7. 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单位应认真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出版主管部门。暂缓年度核验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进行年度核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明显整改效果的;

2.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逾期未改正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发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发出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报送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四)发行单位持续一年未开展出版物发行业务、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各发行单位要认真准确填写《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相关出版主管部门。

五、办理详情

出版物零售单位年检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江西大道28号信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7、18、19、20号窗口。

  上饶市信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省份:                                                                   单位盖章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场所地址

职工人数(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及电话

负责人

姓名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务类型

(划√单选)

○批发○零售

出版物经营

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经济性质

(划√单选)

○新华书店系统 ○出版系统 ○邮政系统 ○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

○民营或民营控股(包括个体工商户) ○外资企业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形式)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总额(万美元)

(外资企业填写)

股东、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

业务信息

是否开设

网上书店

○是 ○否

网店情况

网店所在平台为××(自办、京东、淘宝等);网店数量××个;网络销售额××万元;网络销售册数××万册

实体书店经营场所基本情况

经营场所名称为××,地址为××省××市××县(市)××乡(镇、街道)××号,场地位于城市或乡村,营业面积为××平方米,出版物销售额为××万元实洋,出版物销售量为××万册,出版物品种为××万种,举办活动××次

营业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出版物营业收入(万元)

出版物利润

总额(万元)

出版物资产总额(万元)

出版物发行

网点情况

县及县以上网点总数(个): 乡镇及以下网点总数(个):

发行网点总数(个): 发行网点面积总计(平方米):

按销售业态统计

项目

出版物销售额(万元,实洋)

销售册数(万册、万张、万盘)

出版物批发

出版物零售

总 计

其中网络交易销售额:

其中网络交易销售册数:

按销售分类统计

项目

出版物销售额(万元,实洋)

销售册数(万册、万张、万盘)

图 书

报纸期刊

电子音像

总 计

物流中心

地址为××省××市××县(市)××乡(镇、街道)××号,面积为××平方米,年发货总额为××万元码洋

奖罚记录

本年度获奖记录

本年度违规记录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此表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填报并打印。

填表说明

一、基本事项

(一)表中所有项目请发行单位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二)日期按年月日填写,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表中有“○”部分应用“√”标识,每栏只允许选择一项。

(四)请严格按照表内所规定的单位填写,有小数位的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有关数据的统计区间为本核验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相应的出版主管部门和填表单位留存。

二、填报项目

(一)基本信息

1.单位全称、成立日期、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等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填写,单位名称不得填写简称。

2.职工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各类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3.企业类型:用“√”标识,只能单选。

4.经济性质:用“√”标识,只能单选,如是“其他”,请注明具体形式。

5.投资总额:由外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投资

总额登记事项填写。

6.股东、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标明的投资比例进行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投资总额填写。

(二)业务信息

1.实体书店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二,有一定的图书经营场所;第三,有图书零售行为(仅批发不能算作实体书店)。

实体书店经营场所基本情况:经营场所名称填写标准名称,不得填写简称;地址填写格式为“××省××市××县(市)××乡(镇、街道)××号”;营业面积如实填写,按照面积大小,由大到小填报(最多填报10个)。

2.发行网点情况:指各类出版物批发、零售门店、代售点等。县及县以上网点指地理位置在县级行政区划及以上的发行网点;乡镇及以下网点指地理位置在乡镇及以下的发行网点。

3.物流中心地址及面积:物流中心地址填写格式为“××省××市××县(市)××乡(镇、街道)××号”,面积不得漏填。

(三)相关经济指标

1.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某一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出版物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某一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出版物以及相关衍生产品、服务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3.利润总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税前盈亏总额。

4.出版物利润总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版物销售收入扣除出版物的各种耗费后的盈余。

5.资产总额:指企业在某一时点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

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

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

6.出版物资产总额:指企业在某一时点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出版物资源。

7.出版物销售额:出版物销售码洋-销售折扣折让,即通常所说的实洋。

8.按销售业态统计的数据与按销售分类统计的数据应一致。

9.以上数据按集团公司合并数填列,如因特殊情况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相关数据也应考虑在内。

三、填报要求

(一)发行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http://111.203.109.223:8055)填写本表,持A4纸打印的表格到相关出版主管部门进行年度核验。

(二)企业下属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等由企业总部一并报送年度核验数据,不单独报送。

(三)填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四)除“投资总额”“是否开设网上书店”“网店情况”“实体书店经营场所基本情况”“物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填(没有的填“无”,不得空填)外,其他均为必填项。

附件2

××市(区)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总结规范格式

一、基本情况

总结发行单位2022年度核验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发行单位数量、发行网点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等。总结发行单位2022年度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销售总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等。结合往年数据分析(重点比较2021年度),其中变化较大的数据项,须在报告中针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针对出版物发行市场的新变化新形势采取的做法和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发现的主要问题、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四、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思路,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