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防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防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并惩处违法行为,提升人防本质安全水平,现就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问题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
(一)受理范围
上饶市信州区范围内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人防工程(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人防工程问题由信州区人防办受理,1万平方米以上由上饶市人防办受理)。
(二)受理事项
1.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冷库等;
2.在人防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危及人防工程的作业;
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在人防工程内的功能房间、口部区域停放或者违规充电,在平时功能设计为汽车库、仓储、活动室等人防区域内私拉电线充电;
4.向人防工程孔口排入废气、废水和倾倒废弃物;
5.侵占、堵塞、毁坏人防工程及其出入口,或在人防工程内部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擅自改变利用用途或者不维护管理人防工程专用设备;
7.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采取文字、图片、影音资料、“随手拍”等形式举报。
二、投诉举报处置
(一)区人防办根据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核查以及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负责人防工作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属地责任,共同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管。
(二)对接报、移送、转办等方式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属区人防办管辖的,应立即组织核查处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受理、办理和答复;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延期理由。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及时报告区政府,提请区政府协调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
(三)对不属于区人防办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举报,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四)本级人防主管部门核查后,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报告。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不属于人防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同一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且正在处理,投诉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三)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
楚的;
(四)向人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五)投诉举报前,人防主管部门已经发现且正在处理的;
(六)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受理的。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人防工作部门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开本级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事项、内容和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受理举报。
(二)各级人防工作部门应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积极性和社会影响力。
(三)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及接受奖励等情况;对匿名举报的事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追查举报来源。
附件:关于人防工程安全隐患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信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关于人防工程安全隐患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并惩处违法行为,提升人防本质安全水平,现向全区公布国防动员系统24小时人防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投诉举报电话。请举报人以实名方式,反映人防工程所在地位置信息,描述事故或隐患部位和危险程度,并告知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欢迎广大市民及时举报人防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信息!
上饶市国防动员办:0793-8078747
邮箱:ccadsrsrfb@163.com
信州区国防动员办:0793-8083918
邮箱:ccadsrsxzqrfb@163.com
信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