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上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25日,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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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