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部主管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近日对外公布。
1.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2.房地产估价师注册3.商品房预售许可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6.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7.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8.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0.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11.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1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1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5.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16.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17.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18.燃气经营许可19.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20.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22.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23.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24.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2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2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2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2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2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3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3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32.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33.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34.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3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7.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38.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39.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来源|江西住建综合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