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人社字〔
2018
〕
16
号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上饶市雕刻工艺美术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从事木雕、石雕、砖雕工艺美术产业的人才众多,传统雕刻产业发展强劲。为进一步调动雕刻工艺美术人员“技艺创业”的积极性,培养和发掘高层次
雕刻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产业,推进雕刻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今年开展雕刻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雕刻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分为:
1.
初级:助理雕刻工艺美术师。
2.
中级:雕刻工艺美术师。
二、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上饶市从事雕刻工艺美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助理雕刻工艺美术师
(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1
年。
(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2
年。
(
3
)中专、高中(职高、技校)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4
年。
(
4
)初中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6
年。
(二)雕刻工艺美术师
(
1
)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3
年。非相关专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4
年。
(
2
)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4
年。非相关专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5
年。
(
3
)中专、高中(职高、技校)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6
年。
(
4
)初中毕业,从事雕刻工作满
8
年。
(三)省级馆藏雕刻作品
1
件以上;作品或国家级优秀奖
1
项以上;作品获省(部)银奖
1
项或铜奖
2
项;作品获地(厅)级金奖
1
项或银奖
2
项;作品获县级大赛金奖、银奖各
1
项,可破格申报雕刻工艺美术师。
四、申报程序及办法
1.
个人申报
--
企业审核(个体户直接申报)
--
县(市、区)职称办资格初审
--
市职称办资格终审
--
评委会评审(经市职称部门同意,由各专业协会组建)
--
市人社局批复、发证。
2.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提供能够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代表作成品及半成品各一件。
3.
由评委依据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代表作和现场操作能力进行评议,并记号投票表决。赞成票三分之二者予以通过。
五、申报时间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1.
申报时间:
2018
年
3
月底。
2.
申报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一式两份;
③《专业技术人员审查表》一份;
④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按破格条件申报人员需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代表作成品及半成品各一件。
六、资历终算时间
本次雕刻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资历终算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1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