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管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水平,构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确认的技能人才自主认定企业、技工院校以由市人社局推荐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评估内容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估内容重点包含:场地、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考务管理、质量管控、应急预案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认定题库开发情况,考评员、督导员、专家团队等建设情况,认定过程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一)场地、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包括认定考试的场地面积,认定过程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全过程视频录像设备状况,考务室、保密室、试卷回收室、证书信息库等配备情况;实操考核设施设备的型号、数量,是否符合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估认定机构的岗位职责、考务管理、质量管控、证书管理、财务制度、应急预案等制度建设;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清晰,考务管理是否规范,质量管控是否到位,证书台账是否清晰等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认定机构的考试通过率,考场秩序是否平稳,是否存在认定机构主动参与作假的情况;是否存在恶意抬高收费或恶性竞争不合理降低收费的情况等。
(三)题库开发情况。评估认定机构题库开发数量,题库开发的流程,是否及时更新题库,试题是否符合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
(四)队伍建设情况。评估认定机构的考评员数量,质量督导员是否熟悉了解规章制度、认定流程等情况,专家团队是否与相应职业(工种)匹配,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情况等。
(五)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评估认定机构对认定对象的报考材料、试题等档案保存情况,认定全过程视频录像的保存情况等。
三、职责分工
按照管理权限,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由其备案确认的自主认定企业、技工院校及由其推荐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评估工作。
四、评估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如实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自查自评报告(PDF版本),于4月21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汇总后交职建科报送省厅。
(二)评估阶段(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9日)
在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评估小组,对市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逐个、实地开展合格评估工作。出现否决项或评估得分低于60分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评估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评估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
认真分析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督促整改;总结梳理评估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形成制度推广运用,不断提升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水平。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认定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撤销其备案资质。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组织实施权限进行核查;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程序优先支持续期并向省厅备案。
联系人:朱美妧
联系电话:0793-8296798
邮箱地址:512319709@qq.com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