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措并举见实效
2018年,广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预防为重、调解为主、裁决为本”的原则,同步推进仲裁调解业务和基层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成效显著。
2018年共接待各类政策咨询1400余次,调处案件246件起,涉案人员500余人,涉案标的2200万余元,办理结案231件,调解成功率78%,到期结案率100%。
一、预防为重,面对面宣传解读,增加全民法治意识
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劳动争议调解始终。一是先后到台鑫钢铁有限公司、寸金实业、同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康鑫铜业、福丰化工、广丰国铝实业有限公司、裕丰纸业、月兔集团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宣讲,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时发放工资等;二是利用大型活动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指南》等各类宣传单,通过网络媒体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全年发放各种资料5000余册。
二、以调为主,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
一是深挖基层调解资源,推动基层调解平台建设。广丰区现有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5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覆盖率100%,细化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及办法、调解员行为规范、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受理案件的范围,推动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构建案件受理时、双方答辩期间、开庭审理前、庭审中、裁决前五调一体的调解仲裁体系,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
三是加强联动,及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案件涉及多个单位,横跨多个县区时,积极赴现场走访调查,屡次组织多方进行调解,确保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裁决为本,实行便民化仲裁机制,提高裁决结果满意度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提供建议及救济路径;二是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从申请书的书写至庭审前均对其进行一对一的程序性指导;三是对涉及贫困户、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是送达文书、调解、开庭均做到电话提前通知并结合短信、微信、EMS等方式,着力减少当事人多跑、跑空现象的发生。